第一章 家族逸事-《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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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儿子:

    你知道我一向喜欢收集我们家族史上的奇闻逸事。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你我同在英格兰的时候,为了这一目的,我曾四处奔走,遍访家族中的亲属。目前我正好在乡间度假,想到你大概有一天也会突发奇想,对我的一些经历感兴趣,便打算静下心来为你写下这本自传。希望我能有一个星期的空暇不受打扰。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别的动机促使我写下这些文字。我出身贫寒,自小生活在贫困之中,经历了许多磨难,如今不但生活富足,还在这人世间积攒了一些名望。感谢上帝如此眷顾于我,让我立身于世间并收获成功。我想我的处世之道或许会对子孙后辈们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他们大概也会对此感兴趣。

    回顾我这一生的幸运时刻,我不禁会想:如果人生可以从头开始,我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生活再过一遍。唯一的要求就是,可以像作家再版作品时那样,有改正初版缺陷的机会就好了。这样,除了能改正错误之外,还可以挽回人生中的种种不幸。即使无法避免这些厄运,我仍然愿意将自己的生活再过一遍。当然,我们都无法重演人生,那么就只好靠回忆了,将其付诸笔端,永久地保存下来。

    因此,我就像全天下老人都有的癖好那样,不厌其烦、唠里唠叨地将自己的往事诉说出来。不过,我的讲述将尽量不让人感到厌烦,以免后辈们出于尊敬而不得不听,一经写下来,听与不听,他们大可悉听尊便。

    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为好,因为即使否认,别人也不大会相信),写自传,也是为了满足我的虚荣心。说实话,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读到这样的开场白:“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刚说完,便是一串自吹自擂。大多数人都不喜欢别人自夸,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犯着同样的毛病。不过,我倒是对这种虚荣心持宽容态度,因为这样的虚荣对他本人和他人来讲都是有益处的。试想,在许多情况下,假如一个人是抱着对自己的人生十分满足的心态而感谢上帝的,那么即使里面掺杂一点儿虚荣心也不为过。

    既然提到了上帝,那么我十分愿意谦恭地宣告,我一生的成就与幸运全都要归功于仁慈的上帝的旨意,他引导我找到了处世之道,并因此而使我获得成功。这种信念使我坚信,上帝的旨意将继续眷顾于我,或使我享福,或使我承受命运的逆境,就像所有人所经历的那样。因为未来的命运只有上帝才知道,只有主的权威能给我们带来福音,哪怕我们有一天身处灾难之中。

    我的一位伯父,同样喜爱收集族中逸闻。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记载着我们家族逸事的详细笔记,由此,我得知我们家族居住在北安普顿郡的爱克顿村,至少已有三百年的历史了,再早以前的历史,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从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的时候起就居住在这个地方了。在此之前,“富兰克林”不是作为一个姓氏,而是作为一个人民阶层而存在的1。当时王国境内都开始确立姓氏,他们便采用了“富兰克林”作为自己的家族姓氏。)我们的祖先拥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世代靠打铁为生,这一行当一直传到了我伯父手中。家中的长子都是要继承打铁这个行业的,于是我伯父和我父亲都按照这个传统叫他们的长子学打铁。

    1此处的原文是“anorderofpeople”。“franklin”原指英国十四、十五世纪的非贵族的小土地所有者或自由农。

    我翻查了爱克顿的户籍册,但只找到了一五五五年以后祖上出生、嫁娶和丧葬的记录,更早以前的户籍册已经无法查询到了。根据户籍册的记载,我发现我是五代以来,这个家族中最小儿子的最小一个儿子。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一五九八年,一直住在爱克顿,直到年迈不能再从事生产,才离开爱克顿投奔儿子约翰去了。我父亲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染工,在那里当学徒,一直侍奉祖父至其逝去,并将其安葬在那里。一七五八年,我们看到了他的墓碑。

    祖父的长子托马斯住在爱克顿村,后来把老宅连同土地都传给了独生女。她的丈夫是威灵堡一个叫费雪的人。夫妻俩后来又把继承来的这份产业卖给了伊斯德先生,他就是现在爱克顿庄园的主人。

    我家这一支脉,我祖父一共养育了四个儿子,分别叫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我手边没有这些人的材料,所以只能把我记得的给你写下来。在我离家期间,如果资料没有丢失的话,你可以从中看到更详细的情况。

    作为长子,托马斯跟他父亲学了打铁,但他生性聪颖,又受到当地大绅士帕尔麦先生的鼓励,于是求学上进,当上了一名文书官,成为地方上卓有声望的人。他还在北安普顿和他所在的地方发起公益事业,我们听到过这类事例。他的这一举动受到了爱克顿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托马斯死于一七〇二年一月六日,恰巧是我出生前的四年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的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品性时,你十分震惊,觉得他跟我很像,还这样说道:“假如他死在你出生的那一年,人家会认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成了一名染工,染的是羊毛织物。本杰明在伦敦当学徒,学的是丝绸染工。本杰明秉性聪颖,我之所以清楚地记得他,是因为小时候有幸跟他同住过几年。那时,他乘船到波士顿来投奔我父亲。本杰明活到高龄,现在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还住在波士顿。他的遗物里有两本四开的诗稿,是赠给亲友们的即兴短诗,并寄给我作为我写作的范本。他教给我一套自己创造的速写法,然而因为我从来不练,早已经忘光了。

    我的名字就是来自这位伯父,因为在几个弟兄中,我父亲跟他感情尤其深厚。他对信仰十分虔诚,经常去有名望的传教士那里聆听布道,并且使用他的速记法将那些布道记下来,以致他积攒下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还是一个不错的政治家,但或许从他自身的地位来讲,他对政治有些过分热衷了。最近,我很意外地在伦敦收获了他当年所搜集的从一六四一年到一七一七年间重要的政论手册。不过,这些手册并不是完整的,有许多册已经遗失了,但还是留下了对开本八本,四开本和八开本二十四本。是一个我所熟悉的旧书商收获了它们,又辗转送到我这里来的。这些书大概是我伯父去美洲之前留在伦敦的,已经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书里面的空白处还留有他附上的注解,至今仍清晰可见。

    我们这个不起眼的家族很早就投入到了宗教改革运动中,在玛丽女王的统治下坚信新教。那时,由于曾狂热地反对罗马天主教教皇,我们常常面临受迫害的危险。在那样的环境下,拥有一本英文版的《圣经》1是冒很大风险的,我的祖上为了隐藏和保管这本《圣经》,就把它打开用带子绑在一个折凳的底部。当我的高祖要给全家人诵读《圣经》时,就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翻动用带子绑着的书页,其间还不忘让一个孩子站在门口把风,一旦看见教会官吏到来就通风报信。高祖若无其事地将凳子重新翻过来,《圣经》便安然无恙地藏在凳子底部了。这件事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一直到查理二世统治末年,全家人还一致信奉国教。但那时候,有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而在北安普顿郡的议会中遭到驱逐,于是本杰明和约瑟从此改信了非国教,并坚守终身,而家里的其他人仍然继续信奉国教。

    1天主教的《圣经》是拉丁文的,富兰克林一家信奉新教,所以采用英语版的《圣经》。

    儿时的记忆

    我父亲约瑟很早便成了家,并于一六八二年左右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举家迁往新英格兰。之所以会迁往新英格兰,是因为当时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在英国是被法律禁止的,而且时常受到干扰。在我父亲的好友中,一些有声望的人就想移居到新大陆去,那里是不受宗教约束的,我父亲便答应陪同他们前往美洲。

    到了新英格兰以后,父亲的妻子又生下四个孩子,后来他的继室又生了十个,因此,我们这小小的家庭总共有十七个孩子。我隐约还记得十三个兄弟姐妹同坐在父亲饭桌旁吃饭的情景,后来大家都长大成人,各自婚嫁。我是父亲最小的儿子,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母亲是继室,名叫阿拜亚·福求,在波士顿生下了我。我的外祖父名叫彼得·福求,是新英格兰的第一代移民。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可顿·马太曾在他所著的《美洲基督教教会史》中,郑重地赞扬他是“一个虔诚而博学的英国人”。我听说他写过各种各样的即兴短诗,曾有一篇付印,很多年前我就读过。那首诗写于一六七五年,是用民间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谴责当地执政当局。它拥护信仰自由,代表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指责殖民地所遭受的与印第安人的战争和其他灾祸都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触怒上帝而受到的判决和惩罚,旨在奉劝当局废止那些残暴不仁的法令。

    外祖父的那首诗看起来简单朴实,大方流畅。我还记得这首诗的最后六行,尽管最初的两行已经记不清了,大意说的是他的批判出于善意,因此并不隐匿他的真姓实名。

    由于发自内心的憎恶,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我的姓名定要写出,我住在舍伯恩镇;是你们毫无恶意的诤友,名叫彼得·福求。

    我的哥哥们在不同的行业拜师学艺。在我八岁时,父亲把我送进文法学校念书,准备将我作为什一税奉献给教会。我读书极有悟性(我认字一定很早,因为我都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读书的),父亲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将来会大有所成,于是父亲更加坚定了送我去念书的决心。我的伯父本杰明对此也大为赞同,更是教我学习他自创的速记法,并答应把他听布道时速记下来的笔记全部赠送给我。然而,我只在文法学校待了不到一年,在这一年中,我已经从中等生升到了全班优等生,接着顺利进入了二年级,如果不出意外,那年冬天便能升入三年级。但是,父亲却以负担过重以及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大多穷困潦倒为由,将我从文法学校带走,然后送我进了另一所学习写作和算术的学校。

    这所学校由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创办,他善于用循循善诱的方法催人上进,因此办学十分成功。正是在他的教导下,我写得一手好字,不过算术却毫无起色。十岁时,父亲把我接回家,帮助他料理油烛和肥皂制造的生意。他本不是经营这个的,但到了新英格兰后,发现他的老本行染色业不景气,根本无法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于是改投皂烛业。我的工作就是剪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铺、跑腿送货等。

    我讨厌做这些工作,却迷上了航海,但父亲坚决反对。不过,因为住在海边,我便常常出入海中,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驾船。当我和其他伙伴一起划小船或独木舟时,他们总是听我指挥,尤其是在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在其他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头儿,但有时候也会因为他们的信赖而使大家陷入窘境。我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虽然这件事做得不对,但它能体现出我很早就热衷于公益的精神。

    原来,磨坊水池的旁边有一块盐碱滩。涨潮时,我们就站在滩边钓鲦鱼,因为来回践踏,把滩边踩成了一片泥沼地,于是我提议在那里修筑一个供我们钓鱼的码头。我知道有一大堆石块很符合我们建筑码头的要求,于是指给同伴们看,但这些石块原是为了在盐碱滩边上建一所新屋准备的。因此,到了晚上工人们都离开以后,我便召集小伙伴们像一群蚂蚁似的搬运起来,有时候一块石头需要两三个人合力才能搬起,但最终我们还是把石块全搬来了,建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晨,工人们惊呼着发现石块不见了,后来在我们的码头上找到了,于是追查这是谁干的。

    很快,我们的事情就败露了,几个小伙伴受到家长的责骂。尽管我竭力辩解说这件事是很有益处的,但父亲却告诉我: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益的。

    我想,你大概想知道你爷爷的长相和脾性。他体格健硕、中等身材,并且十分匀称。你爷爷禀赋聪颖,擅长绘画,略懂音乐。所以,有时当他结束一天疲惫的工作后,就会在晚上拉起提琴,和着歌声,听起来很棒。你爷爷在机械方面也十分有才华,即使面对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运用自如。他最大的长处就在于在大是大非面前公私分明、处事果断。他的确没有参与过任何政权工作,那是因为家里孩子众多,都需要靠他养活。但我清楚地记得,时常会有一些大人物来拜访他,请教他关于镇上或所属教会的问题,他们很重视你爷爷的判断和建议。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难题,也常来向他讨教,所以他常常被当成争议双方的仲裁人。他喜欢在餐桌上跟睿智的友人或邻居长谈,他会故意选择一些明智和有益的话题作为谈资,好让孩子们受教。这种谈话的确培养了我们在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审慎等美德,以致我们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餐桌上食品的多少、菜肴的好坏、滋味是鲜美还是难以下咽等方面。我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长大的,到了现在,无论什么食品端到我面前,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真的,如果有人在我饭后几小时内问我吃过了什么,我一点儿都答不上来。这个习惯倒是给我的旅行带来了方便,当别人因为讲究精美佳肴而在旅途中无法得到满足时,我对此总是毫不在意。

    我母亲的体格也同样健壮,她用乳汁哺育了十个孩子。除了父母死前罹患的病痛外,我从未听说他们得过什么疾病。我父亲活到了八十九岁,我母亲活到了八十五岁,死后合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碑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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